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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三暮四」文言文的寓意

    这个故事原来的意义,是阐述一个哲学道理,是《庄子·齐物论》中一则重要的寓言故事,无论朝三暮四还是朝四暮三,其实众猴子所得到的并没有增加或减少,猴子们喜怒为用就显得很可笑。狙公好比是载众生的“大块”而猴子就像是纷乱红尘中的众生。

    那些追求名和实的理论家,总是试图区分事物的不同性质,而不知道事物本身们就有同一性。最后不免像猴子一样,被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所蒙蔽。告诫人们要放开计较得失的凡心,因为人的一生一死、一得一失都是一时的,到最后我们将会发现我们并没有失去什么,也没有得到什么。

    因为无论形式有多少种,本质只有一种。宋《二程全书·遗书·十八·伊川先生语》:“若曰圣人不使人知,岂圣人之心是后世朝三暮四之术也?”遗憾的是,后来应用这个成语的人,并不十分清楚朝三暮四的出处,把它和“朝秦暮楚”混淆了。

    而后者指的是战国时期,秦、楚两大强国对立,有些弱小国家一会儿倒向秦国,一会儿倒向楚国。就像在美苏争霸时期,有些非洲国家时而倒向美国,时而倒向苏联。朝三暮四本来与此无关,但以讹传讹,天长日久,大家也就习惯把“朝三暮四”理解为没有原则,反复无常了。

    前文说“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意思是:耗费心思方才能认识事物浑然为一而不知事物本身就具有同一的性状和特点,这就叫“朝三”。

    后文说“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译文:因此,古代圣人把是与非混同起来,优游自得地生活自然而又均衡的境界里,这就叫物与我各得其所、自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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