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来源于秦汉时期的“骆越”(“百越”中的一支)。古代侗族先民原来居住在广西梧州一带,后来一部份向东移动到贵州、湖南一带;另一部份移至广西定居下来。12-13世纪,江南一些汉族人因乱战而迁到侗族地区;14世纪,从江西迁移来大批的汉族农民;14世纪末,又在侗族地区屯军,军人多为江西籍的汉族人。以上这些移民和屯军,以后有大部份融合到侗族中。
侗族先民在先秦以前的文献中被称为“黔首”,一般认为侗族是从古代百越的一支发展而来。侗族主要从事农业,农业以种植水稻为主,种植水稻已有悠久的历史,兼营林业,农林生产均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侗族地区的万山丛岭中夹杂着许多当地称为“坝子”的盆地。
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省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铜仁地区,湖南省的新晃侗族自治县、会同县、通道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地。
侗族自称为gaeml。
由于方音的变化,有的地方又称为jaeml或jongl,从词源来看,各地的自称是一致的。在侗族内部,相互之间有称为jaemllaox、jaemljaox或jaemldanx,但是他们的语言大体相同,风俗习惯也相一致。
与侗族杂居的水族也称侗族为gaeml,苗族称为daxgul。当地的汉族称为“侗家”或“侗族”。
在侗语里,gaeml意思是指“用木条、树枝等作为障碍物进行设防、遮拦、隔离”,用作族称其本意是“生活在被大山阻隔,被森林遮盖的人们”。
明清以来,侗族被称为“僚人”、“侗僚”、“峒人”、“洞蛮”、“峒苗”或泛称为“苗”或“夷人”。民国时期称为“侗家”,新中国成立以后称为侗族。
对于侗族的历史源流,史学界有不同的看法。主要观点有四种:一种认为侗族是土著民族,自古以来就劳动生息在这块土地上,是在这块土地上形成的人们共同体;第二种认为,侗族是从都柳江下游的梧州一带溯河而上迁徙到今日侗乡的,因为南部方言的侗族中都流传有“祖公上河”的迁徙歌谣;第三种认为,侗族是从长江下游的温州一带经过洞庭湖沿沅江迁徙来的,因为北部方言的侗族中流传的“祖公进寨”歌有这样的传说;第四种认为,侗族的主体成份是土著,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融合了从外地迁来的其他民族成份。
一般认为侗族是从古代百越的一支发展而来的。侗族现在居住的这个地方,春秋战国时期属于楚国商於(越)地,秦时属于黔中郡和桂林郡,汉代属于武陵郡和郁林郡。魏晋南北朝至隋代被称为“五溪之地”,唐宋时期被称为“溪峒”。从古至今,这个地方历代以来都是少数民族活动的地区。从历代的文献看,春秋到秦汉,在这里活动的有“越人”、“黔中蛮”、“武陵蛮”;魏晋南北朝至唐宋时,这里的少数民族被侮称为“五溪蛮”或“蛮僚”,唐宋时又被侮称为“溪峒州蛮”。古代的越人是一个庞大的族群,其内部分为若干个支系,这个族群到了南北朝时期都被称为“僚”。到唐宋时期,僚人进一步分化出包括侗族在内的许多少数民族。宋人朱熹《记“三苗”》中说:“顷在湖南时,见说溪峒蛮徭略有四种:曰僚、曰仡、曰伶,而其最捷者曰苗。”这里出现的“伶”,就是前面宋史和陆游著述中提到的“仡伶”和“仡览”。到了明代,尽管侗族已从僚人当中分离出来,但还有人把侗族称为“僚”。如明末邝露在所著《赤雅》中说:“侗亦僚类”。清代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则说:“峒僚者,岭表溪峒之民,古称山越,唐宋以来,开拓浸广。”从而把侗、僚、越几种称呼串连起来。
信仰
侗族信仰多神。山神、土地神、水神、井神、树神、石神、火神、雷神均是崇拜的主要对象。
侗族相信万物有灵,认为人死以后,灵魂就离开躯体回到祖先住的地方,因此虔诚地崇拜祖先。
南部地区崇拜众多的女性神,称之为“萨”,意为祖母。女性神中有镇守桥头的女神,有传播天花的女神,坐守山坳的女神等等。在众多的女神中有一位至高无上的尊神“萨岁”,她神通广大,主宰人间的一切。黎平、榕江、从江、龙胜、三江、通道等地的侗寨都建有“萨”的神坛,神坛有专人看护管理,每月的初一、十五都要烧香敬茶,每年的新春是寨人祭“萨”的日子,届时举行盛大的祭典。平时寨中男女歌队出行,戏班演出,举行芦笙赛会或进行斗牛活动等,都要事先到“萨”坛前祭祀,以祈求平安顺利。传说这位“萨”是古代侗族的一位女英雄。
侗族还信奉佛教和道教。明清以来侗族地区建有不少的寺庙和道观。部分地区信奉巫教。有的地方受汉族的影响,还信奉雷祖、五昌、五岳、飞山、文昌、关圣帝诸神。
饮食
侗族以大米为主食,也食用小米、玉米、小麦、高粱、薯类,但一般为调剂口味而搭配。肉食以家养的禽畜为主,有猪、牛、羊、鸡、鸭、鹅等,尤喜食鱼类。蔬菜品种较多,以青菜、白菜、萝卜、茄子、豇豆、黄瓜、南瓜、冬瓜、白瓜、辣椒最为普遍。妇女们经常上山采集野生竹笋、菌子、蕨菜等佐餐。男人们农闲时猎取野猪、竹鼠、山鸡、鸟雀等食用。
酒在侗族饮食中有极重要的位置。酒多以糯米酿成,家家都会自酿自烤。侗家好客,以酒为礼,以酒为乐,平时则以酒消除疲劳。糯米、油茶、腌酸和鱼是侗族人民最喜爱的传统食品,这类食品与民族习俗息息相关,被公认为是侗家风味。
大部分地区日进三餐,很多地方早餐吃油茶,而把午餐称为早饭。进餐时一般都摆低桌短凳,使用碗筷,合家围桌而食。有“牛瘪”、烧鱼、血浆鸭、红肉等特殊食品。
以“油茶”、“酸宴”和“合拢饭”款待宾客。
服饰
侗族服饰的衣料,过去以自纺自织自染的侗布为主。
20世纪80年代以后,已普遍使用机织细布,自织的侗布成为馈赠亲友的礼物。侗族服饰多种多样,不同年龄、不同季节有不同的装饰,有左衽、右衽、对襟;有布扣、铜扣、银扣;有裤装、裙装;喜青、蓝、黑、白各色;有头饰、颈饰、胸饰、腰饰、手饰、脚饰等等。
其中头饰达50余种,以银饰为主,有银花冠,银簪、银梳、银发链、银耳环、银耳坠、银耳线等。妇女盛装时,唯见银光闪闪。妇女的发式较特别,分前、后、左右挽髻或盘发辫于头顶,有明显的地区差别。
建筑
侗族居住的村寨一般具有依山傍水的特点。侗寨一般坐落在群山环抱之中,寨边梯田层层,寨脚溪河长流,寨头村尾树木参天。大的侗寨六七百户,小的二三十家。侗寨的房屋建筑,一般是用杉树建造的木楼,有一至二层的小楼房,也有三到四层的大高楼。近河或陡坡的寨子,依地形建造吊脚楼。一般是楼上住人,楼下圈养牲畜或堆放草料杂物。侗寨一般由民居、鼓楼、寨门、寨墙、戏台、禾仓、禾晾、水井、石板路、池塘、排水沟等不同功能的建筑和设施组成。在南部地区,绝大多数村寨里建有供奉“萨”的神坛。祖公建村立寨,首先要择地建立鼓楼和“萨”坛,然后才规划道路、布局民房。
鼓楼是侗寨中最具特色的建筑物。一般的村寨建有一座到两座,较大的寨子四到五座。鼓楼是一种木结构重檐建筑,建筑手法综合了中国木结构的“井干式”、“穿斗式”和“抬梁式”工艺。鼓楼底部一般呈方形,少数呈六面形,中央设有火塘,四周配有长凳,是鼓楼的实际使用部分。多数楼内不分层,贯通到顶。外廓密叠的层檐为装饰性楼层,飞阁重檐,层层而上,气势雄伟。重檐层数均呈单数,从3层到15层不等,形式有四面倒水、六面倒水、八面倒水等数种,每层都有飞檐翘角,檐板绘有反映侗族风情的彩绘。广西三江、龙胜和湖南通道一带的鼓楼多为楼阁型,贵州黎平、从江一带的鼓楼多为宝塔型。从江的增冲鼓楼、三江的马胖鼓楼和通道的马田鼓楼,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是鼓楼建筑的杰出代表。鼓楼不仅是侗族建筑艺术的结晶,更是侗族文化的载体。古代以来,凡聚众议事,制定村规民约,调解民事纠纷,抵御兵匪等重大活动均在鼓楼进行;逢年过节,迎宾送客,对唱大歌,“多耶”踩堂等均在鼓楼进行;平时闲暇,人们则聚集在鼓楼休息,谈论家常、讲故事,弹琵琶、唱古歌,或说古论今。
出行
在侗族聚居的地方,有河必有桥。桥梁大都建筑在村前寨尾的交通要道上,有木桥、石拱桥、石板桥、竹筏桥等。其中名为“风雨桥”或“花桥”的长廊式木桥,以独特的艺术结构和高超的建筑技巧闻名中外。
风雨桥长四五十米至百米不等,宽五至六米。以青石砌墩,用巨大的杉木连排作桥身,上建桥廊,并在桥的两头和中间建有鼓楼式的阁楼,上覆青瓦,桥的两边设有栏杆长凳,供行走之人遮风避雨和休息。在侗乡风雨桥到处可见,南部地区临近村寨的溪河上几乎都建有风雨桥。
广西三江集风雨桥之大观,有大小风格各异的风雨桥108座,其中的程阳永济桥和岜团桥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贵州黎平的地坪风雨桥、湖南通道平坦的回龙桥和皇都的普修桥都是侗族地区著名的风雨桥。
风雨桥和鼓楼都是由侗家工匠设计建造,不用一钉一铁,全用榫头卯眼套扣接合,牢固异常,可延二、三百年不损。在侗族山区,还有许多供人休息的凉亭,叫“风雨亭”,建筑也很精巧雅致。
家庭
侗族的家庭是以男子为中心的一夫一妻制个体小家庭,两代或三代同堂的大家庭也很普遍。这种大家庭通常是祖父母、父母与最小的儿子居住。
一般情况下,儿子成婚以后,生育了儿女便与父母弟妹分居。分家时,要请舅父及族中的长辈到场,所有的田地、耕畜、房屋、家具、农具等由儿子们按人数均分。
家庭中老人受到尊重,分家时要先留下父母的“养老田”。“养老田”随父母,父母跟谁居住便由谁耕种。家庭财产通常只有男儿才有权继承。
南部方言区,女子可享有母亲陪嫁的田地以及平时自己积蓄的私房。
在有女无儿或儿女全无的家庭中,可以招赘或立嗣传承。绝后家庭的一切财产则按照“有房归房,无房归戚,无戚归众”的习惯法处理。
语言
侗族的民族语言为侗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
侗语以锦屏县南部侗、苗、汉民族杂居地带为界,分成南北两个方言区,每个方言又因各地语音的不同又各分为4个土语。侗语方言的形成明显带有受汉语影响的印记。相对而言,北部方言区的侗族人民和汉族人民交往较密切,懂汉语汉文的人较多,汉文化水平的程度也较高。因此,语言中吸收汉语词汇和使用汉语语法形式较为普遍,语音也趋于简化。而南部方言则保持较古的面貌,元音分长短,有一套完整的促声韵。
侗语虽然形成了两个方言,但方言之间的差异不大,内部比较统一。南北方言的语法规则基本一致,方言之间的同源词平均超过70%,不同方言区的人们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接触就能通话。
文字
新中国成立以前,侗族人民有语言无文字。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发展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积极帮助尚无文字的民族解决文字问题。1956年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一工作队对14个县22个点的语言进行调查,正式着手侗文的设计工作。1958年在贵阳召开有贵州、湖南和广西三省(区)侗族代表参加的侗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正式通过了侗文方案(草案)。侗族人民第一次有了本民族的文字。
新创制的侗文是拉丁字母拼音文字,以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贵州省榕江县车江话的语音为标准音。侗文的创制和推广对侗族地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文学
侗族地区被人们称为“诗的家乡,歌的海洋”。
侗族诗歌的韵律严谨,题材广泛,情调健康明朗,比喻生动活泼。抒情歌优美细腻,真挚热情;叙事歌委婉曲折,含意深长,是侗族珍贵的文化遗产。
这些诗歌的内容十分丰富,有开天辟地、万物来源的神话以及豪放悲壮的英雄史诗,有叙述祖宗迁徙的古歌,有歌颂青年男女坚贞不渝的诗篇和控诉阶级压迫、叙述劳动人民疾苦的长诗。
农民起义领袖吴勉、姜映芳的故事和“珠郎娘美”的传说,更是叙事诗歌里动人的篇章。
民间的故事传说,题材广泛,形式多样,情节曲折,引人入胜,表现手法富于浪漫色彩,体现了侗族人民丰富的想象力和追求自由、战胜邪恶的善良愿望和乐观主义精神。
音乐
唱歌在侗族人民的社会生活中具有崇高的地位。年长者教歌,年轻者唱歌,年幼者学歌,歌师传歌,代代相传,成为社会风习。侗族大歌,琵琶歌,拦路歌,均是侗族音乐的优秀代表。
“大歌”是侗族音乐中的精粹,主要特征是在音乐上形成了复调结构与表现手法。侗族民间有传统的歌班、歌队组织,每逢节日或歌队出访或迎接歌队来访,以对唱“大歌”而获得声誉。歌班演唱时,领唱与众人合唱相结合,分出高低音声部,其完整的多声部结构是中国目前所发现最完美的民间合唱,被誉为“天赖之音”。
舞蹈
侗族舞蹈有芦笙舞、“多耶”舞、耍龙舞、狮舞等。
芦笙舞曲调繁多,舞姿有“鱼跃”、“斗鸡”、“盘龙”等10多样,秋后赛芦笙,参会的芦笙上千架,方圆数十上百个村寨参加,观众达上万人。
“多耶”舞是侗族古老的歌舞结合的舞蹈形式,活动时,参加的人手拉着手或以手搭肩围成一圈,有节奏的踏步徐行,歌词由一人领唱众人合,是侗族地区最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
侗戏
侗戏是一种具有独特风格的剧种,产生于清朝道光年间。
侗戏台步简单,动作纯朴,曲调唱腔多样,由贵州黎平腊洞的吴文彩(约1798-1845年)首创,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发展至今,有民间戏班近500个,传统和现代剧目近千出。
新中国成立后,传统剧目经过不断的挖掘和提炼,无论在主题上或艺术形式方面都更趋于完善,反映侗族人民新面貌的现代剧目也日益增多,深受观众的赞扬和喜爱。侗戏的伴奏乐器主要有侗族民间乐器琵琶、牛腿琴以及二胡、铃、锣、钹、鼓等。
工艺
侗族的民间手工艺制品种类繁多,有刺绣、挑花、编织、彩绘、雕刻、剪纸等,大都实用美观,特色鲜明。
侗族妇女善刺绣、挑花,图案有花鸟鱼虫和飞禽走兽,绣于胸襟、领襟、袖口、头巾、枕巾、被面、背扇、袜底为饰,形象生动,色彩绚丽而调和。编织有色彩鲜艳的侗锦,图案精致的侗帕和形式多样的花腰带。
彩绘一般见于鼓楼,桥梁,庙宇的栋梁、檐板及匾额上,多采用工笔画法,内容多采自汉族历史故事和侗族民俗风情,也有各种鸟兽图案,色调鲜艳,神态生动。其它如雕刻、剪纸,以及日常生活常用的竹、木、藤等的编制,也都精致实用,具有很高的工艺价值。
节日
侗族一年中的各种节会活动不下百处(次),仅黔东南侗族地区一年之中就有各种节会活动84次。有全民族普遍过的节日,也有一村一寨、一族一姓的节日。
春节、活路节、尝新节、三月三、林王节、牛神节、芦笙节、花炮节、大雾梁歌节、四十八寨歌节、斗牛节等节会最为隆重。
节日的内容广泛,涉及时令、生产、祭祖、信仰、姓氏、英雄、爱情、娱乐、体育等。
随着民族文化的交融,侗族还有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汉族传统节日。
婚恋
侗族社会青年男女社交自由。每逢节日,农闲或劳动之余,姑娘和小伙子们便聚在一起唱歌游玩,用歌声来播种爱情的种子。这种社交活动南北地区有所不同,北部地区是白天在山坡上进行,称为“玩山”或“赶坳”,聚会的地方叫“花园”;南部地区通常在晚上的家中进行,男方称“走寨”,女方称“坐夜”,习惯称为“行歌坐夜”。
侗族的婚姻,一般都经过“说合”、“订婚”、“迎娶”等过程。北部地区还有“讨八字”的习俗。
解放前,曾流行姑舅表婚,姑妈的女儿要优先嫁给舅家为媳。女子婚后有“不落夫家”的习俗,婚后新娘即返娘家,遇有农忙、节日或重要事情,接回夫家住数日后又返娘家,有的往返数年,直到怀孕生子后才长住夫家。
丧葬
侗族丧葬实行土葬。
正常死亡的成年人可以埋入祖上的坟山,非正常死亡的人或未成年人夭折则埋于僻静的荒野。
贵州从江和黎平一带过去有“停棺待葬”的习俗,人死入殓后将棺材停放在郊外,等待本房族与死者同年同辈的人都死后,才一同择日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