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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黄鸟]赏析

  《左传·文公六年》载:“秦伯任好卒(卒于公元前621年,即周襄王三十一年),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据此,不仅诗的本事有信史可征,作诗年代亦有据可考。《史记·秦本纪》亦载其事:“缪(穆)公卒,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车)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针虎,亦在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殉葬,是奴隶社会的一种恶习,被殉的不仅是奴隶,还有统治者生前最亲近的人,秦穆公以“三良”从死,就是一例。《黄鸟》一诗只哀悼“三良”之死而不及其余,由此可知,那174人均为奴隶。

  诗分三章。第一章悼惜奄息,分为三层来写。首二句用“交交黄鸟,止于棘”起兴,以黄鸟的悲鸣兴起子车奄息被殉之事。据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的解释,“棘”之言“急”,是语音相谐的双关语,给此诗渲染出一种紧迫、悲哀、凄苦的氛围,为全诗的主旨定下了哀伤的基调。中间四句,点明要以子车奄息殉葬穆公之事,并指出当权者所殉的是一位才智超群的“百夫之特”,从而表现秦人对奄息遭殉的无比悼惜。诗的后六句为第三层,写秦人为奄息临穴送殉的悲惨惶恐的情状。“惴惴其栗”一语,就充分描写了秦人目睹活埋惨象的惶恐情景。这惨绝人寰的景象,灭绝人性的行为,使目睹者发出愤怒的呼号,质问苍天为什么要“歼我良人”。这是对当权者的谴责,也是对时代的质询。如果可以赎回奄息的性命,即使用百人相代也是甘心情愿的啊!由此可见,秦人对“百夫之特”的奄息的悼惜之情了。第二章悼惜仲行,第三章悼惜针虎,重章叠句,结构与首章一样,只是更改数字而已。

  秦穆公用殉177人,而作者只痛悼“三良”,那174个奴隶之死却只字未提,则此诗作者的身分地位不言而喻。殉葬的恶习,春秋时代各国都有,相沿成习,不以为非。《墨子·节葬》篇即云:“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不过到了秦穆公的时代,人们已清醒地认识到人殉制度是一种极不人道的残暴行为,《黄鸟》一诗,就是一个证据。尽管此诗作者仅为“三良”遭遇大鸣不平,但仍然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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